近日,市公安交警支隊西外環(huán)高速交警大隊在對一輛下高速的車輛例行檢查時,發(fā)現駕駛人存在酒駕嫌疑,經檢測,其已經達到醉駕標準。
當天21時30分許,西外環(huán)高速交警大隊民警根據相關部署,在長深高速唐山西收費站設置檢查點,對過往車輛逐一例行檢查。其間,民警示意一輛小型轎車停車接受檢查。檢查中,民警發(fā)現該車駕駛人存在酒駕嫌疑,便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,結果顯示,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21.3毫克/100毫升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民警立即將其帶至檢查站進行了抽血檢測,結果顯示,該駕駛人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18毫克/100毫升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面對這樣的結果,該駕駛人稱其晚飯時確實喝了兩瓶啤酒。在民警的追問中,其又稱喝了3瓶啤酒,還喝了些白酒。酒后,他從玉田上高速來唐山。
民警表示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該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,將被吊銷駕駛證,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。同時,其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西外環(huán)高速交警大隊提示,酒駕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。飲酒后,人體受酒精影響,會出現反應遲鈍等情況,對行車安全造成極大影響,尤其高速公路上車輛較多、車速較快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后果不堪設想。希望廣大駕駛人能夠杜絕酒駕,安全文明出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