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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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0-31 22:39 上傳
日前,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指出,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塊定自2018年10月31日12時至11月5日0時,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(如需延長應急響應,另行通知)。水泥(含特種水泥、粉磨站)企業(yè)全部停產(chǎn)。
通知提出,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綜合督查組和專項督查組,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,對發(fā)現(xiàn)問題立即督辦整改,確保整改到位。市政府將組成暗訪督察組,對各地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進行巡查暗訪,凡是沒有落實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環(huán)境污染問題的,發(fā)現(xiàn)一起曝光一起,嚴肅問責一起,并作為生態(tài)唐山建設考核扣分依據(jù);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(yè)一律依法從嚴查處。各縣(市)區(qū)、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日10時前,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(huán)保指揮中心。 |